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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解书研等18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5-10-20 浏览: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吉林建筑大学成人学历教育暂行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解书研等18名函授学生(详见附表)因长期未参加教学活动、未缴纳学费,学校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1020日至10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将正式作出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复议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31-84566290

(初审:谢青松 复审:李大俊 终审:董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