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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1-27    作者:         点击:

为切实加强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领导,确保学校自评自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圆满实现审核评估工作目标,学校决定成立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职责。

(一)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长:其他校领导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巡察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后勤保障处、团委、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院(部)书记、院长(主任)。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领导、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自评报告》等重要文件及主要材料;指导、监督和检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对审核评估工作重大事项、政策措施进行审议和决策。

(二)评建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在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任: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任:发展规划处、质量评估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校内自评和预评工作;及时汇总评估工作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重要事项;承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需要,评建工作办公室下设自评报告组、评建材料组、宣传工作组、督导检查组、综合保障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职能部门评建工作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

1.自评报告组

   长:教务处处长

长:各牵头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各牵头单位撰写的分项报告进行汇总、研讨、提炼、审查,形成学校《自评报告》,提交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校长报告的撰写;对所有相关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完成其他与自评报告相关的工作。

2.评建材料组

   长:质量评估中心主任

长: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根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要求,按照第二类审核评估第二种高校评估指标收集、整理、审查、汇总学校评估工作材料(包括:教学档案、支撑材料及评估专家组入校案头材料等);全面梳理各专业本科教学的基本状况,完善教学运行基础材料,指导各教学单位审核评估数据收集和材料准备;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翔实、准确、全面;将学校审核评估所有材料上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

3.宣传工作组

   长:党委宣传部部长

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建立审核评估专题网站、编制评估工作宣传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系列专题报道;负责学校整体文化氛围营造工作;动员全校师生参与审核评估工作,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评估工作期间影像记录、资料留存工作。

4.督导检查组

   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长:党委巡察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学校自评自建工作进行校内评估、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专项工作组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督导、督办和督查;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全校通报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及成效,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问责。

5.综合保障组

   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长: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基建处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学校的教学资源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校园环境整治、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负责专家评估期间的组织配合、综合协调和信息传递,为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提供条件保障。

6.教学单位评建工作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书记、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评建工作组,明确审核评估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上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备案。

主要职责: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各项任务;制定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凝练工作,撰写本单位自评报告;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的宣传动员,确保全员参与,全员投入;认真做好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职能部门评建工作组

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评建工作相关事宜,并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上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备案。

主要职责:对照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其他专项工作组,提供相关工作数据和材料;依据《吉林建筑大学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相关工作安排,各牵头单位对审核重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撰写相应部分的自评报告,收集整理支撑材料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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