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吉林省和学校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政策,经学院研究报学校批准,决定:自2024年4月终止与长春市加华教育培训学校、丹东市振安区北方国学教育培训中心、吉林市盛达考前培训中心、长春市启明教育培训学校、长春市朝阳区一成培训学校、吉林省清大职业培训学校、长春市英华教育培训学校、通化市北方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学协议。以上单位不得再以吉林建筑大学函授站(教学点)名义进行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并妥善做好在籍学生后续教学与服务工作。
我校已于2023年向教育部备案7所校外合作办学单位:长春市浩海培训中心、长春市欣妍教育培训学校、长春市浩普教育培训学校、吉林市龙潭区奥文培训学校、长春市亿顿教育培训学校、东丰县北方艺术教育培训中心、白城市捷诚教育培训学校。自2023年4月起,除以上7所校外合作办学单位外,任何以吉林建筑大学名义进行的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吉林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