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办、二学历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按照全国考办和教育部学生司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2013年12月自考毕业申请起,所有在我省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交前置学历(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部队院校、研究生、网络教育和自考)毕业证书正本外,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凡199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激光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表由考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申请)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凡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或证明导致无法进行学历注册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